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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离婚是怎样征地拆迁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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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离婚是怎样征地拆迁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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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律师:  如今是1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涉外结婚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财产分割、管辖等都是棘手的问题。那么关于涉外结婚离婚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涉外结婚离婚是怎样   涉外婚姻离婚,无论是1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由我国法院做出离婚判决。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1致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好离婚手续。   1、涉外离婚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只要1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2、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1定能够在离婚时1并解决。例如: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有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3、涉外离婚的子女抚养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2、涉外婚姻如何离婚   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涉外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1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3、中国法律对涉外结婚离婚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百4十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 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部门登记离婚。